為加強博士后創新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博士后國際化水平,根據《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20] 2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
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 “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
二、項目內容
(一)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
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資助優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學博士來華(回國)在國內博士后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由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和博士后設站單位共同承擔,其中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資助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幣,博士后設站單位配套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人民幣,包括在華從事博士后研究期間個人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來華往返國際旅費等。2020年度計劃資助400人。
(二)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
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應屆博士畢業生到國(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合作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員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后研究時間須不少于12個月,在派出單位從事博士后研究時間須不少于6個月,在站時間累計不少于24個月,最長不超過6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0萬元人民幣,主要用于支付從事博士后研究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往返旅費等。2020年度計劃資助120人。
(三)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
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2萬元,主要用于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2020年度計劃資助150人。
(四)香江學者計劃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后研究,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36萬元港幣,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保險及往返旅費等。2020年度計劃資助60人。
(五)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培養單位,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澳門元和30萬元人民幣,主要用于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
澳門培養單位協助提供自費的醫療服務計劃,視情況提供學校宿舍(住宿費自理)。合作導師負責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開支(如消耗品、實驗儀器、出差費用、出席國際會議經費等)。2020年度計劃資助30人。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合作實施,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下屬的研究所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為期2年。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幣,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于獲選人員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和差旅費用。2020年度計劃資助45人。
三、項目要求
各項目主要內容、申報條件、遴選原則等信息詳見《2020年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附件)。
四、工作安排
(一)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申請人全年可隨時申報,學校隨時審核。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以4月15日、9月15日、10月31日為接收申報材料的時間節點,分批次組織評審。
(二)2020年4月2日前,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后網“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根據項目要求填寫并上傳相關材料。
2020年4月15日前,學校審核并提交至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過期不再受理。
(三)2020年4月25日前,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申請人根據德方在中國博士后網站公布的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準備申報材料電子版(含英文《申請表》、證明材料及其英文翻譯,PDF格式),申請人將申報材料、《單位推薦表》、《匯總表》(見附件)電子版發送至蔡娜娜辦公系統郵箱。
2020年5月10日前,學校審核通過后報送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過期不再受理。
五、相關說明
1.本次申請取消引進項目(第一批次)、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紙質材料的報送。
2.申請人確保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所有申請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內容。若發現虛報或偽造內容,一經查證,將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
青島校區聯系人:李曉靜、曹澤玲 聯系電話:0532-86058139
濟南校區聯系人:蔡娜娜、董昕 聯系電話:0531-58863176
人力資源部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