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9年專業技術崗位晉升競聘工作的通知》(山科大發〔2020〕13號)要求,為配合做好學生科技創新指導教師成果認定審核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認定工作依據
成果認定審核工作按照《山東科技大學學生科技創新工作管理辦法》(山科大學字〔2017〕14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認定范圍及標準
1. 教學成果獎認定審核。作為首位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在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獎的教師,由學校團委(濟南校區由學團工作部)對其獲獎競賽類別等級進行認定審核。認定審核標準按照《管理辦法》和《關于公布學生科技創新競賽、學科專業競賽類別等級認定結果的通知》(校團字〔2018〕3號)、《關于調整部分學生科技創新競賽、學科專業競賽類別等級的通知》(校團字〔2018〕16號)、《關于做好2019年學生科技創新競賽、學科專業競賽類別等級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校團字〔2019〕4號)執行。
2.優秀指導教師認定。在學生科技創新活動中獲得的各級各類“優秀指導教師”稱號。其中,“山東科技大學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以學校表彰文件為準,其他“優秀指導教師”以獲獎證書為準。
三、認定審核時間
本次認定審核工作采用兩種方式:以系部為單位集中審核或教師單獨審核,認定審核時間為3月25日全天、3月26日上午,地點在大學生活動中心一樓學團工作部103室。
四、有關要求
1. 各系、部負責老師匯總審核或有關老師攜帶有關材料自行認定審核。
2.納入歷年《學生科技創新公報》的成果,不需要提供證明材料。未納入《學生科技創新公報》的成果,需按有關規定提供以下材料:
(1)比賽通知復印件:蓋有主辦單位公章。沒有紙質通知的可從網上下載。
(2)獲獎通知復印件:蓋有主辦單位公章。沒有紙質通知的可從網上下載。
(3)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上必須有指導教師名字。
3.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進行過認定的成果,原則上不再進行重復認定。
4.以上未盡事宜由學校2019年專業技術崗位晉升競聘學生科技創新指導教師成果認定審核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濟南校區學團工作部
2020年3月23日